村签订赡养协议书制度

2012-09-06 11:05:30

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保障老有所养,按照《老年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制订以下制度:

一、凡对赡养老年人的赡养人之间有争议,且老年人本人有要求的,由老年人协会出面调解,给予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。明确对老年人履行经济上供养协议,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。

二、家庭赡养协议书,村委分临证,并督促履行,老年人协会应及时回访,确保赡养费和协议条款的落实。

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物价的变动,要对已订的赡养协议书进行及时修订,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得到同步提高。


内容来源:     作者:  责任编辑:金振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