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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村村民医疗保障“双保险”

时间:2007-12-26 17:41:00   来源:萧山网   点击:
  村民统筹医疗新规定加上区新农合政策 2008年凤凰村村民就医费用平均可报销70%,就诊范围扩大到镇外医院
 
  李阿姨是衙前镇凤凰村的村民,说起村里统筹医疗的新实惠,她的脸上抑制不住笑意:“以往我也享受到了村里统筹医疗的好处,可以累计报销65%的医药费。可是只能够在衙前镇的卫生院看病。现在的新规定更好了,从明年起不仅报销的比例提高到了70%,而且看病的医院也扩大到了镇外的医院!”
 
  李阿姨口中的“新规定”就是该村40多名村民代表于日前全票表决通过的《凤凰村关于2008年农业户口村民统筹医疗的规定》,从明年1月1日起,全村2011名农业户口的村民将全部享受到村统筹医疗的新实惠。
 
  按照该村统筹医疗规定,2008年,凤凰村村民统筹医疗适用范围首次扩大到衙前镇外的医疗单位,报销标准是:衙前卫生院门诊报销35%,住院报销10%。区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住院报销14%,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报销25%,非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报销10%。村民统筹报销费用由村集体全额承担。再加上该村村民全都参加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凤凰村村民就医累计平均可报销70%的费用,医疗保障享受到了“双保险”。
 
  据了解,自2004年9月1日起凤凰村就与衙前卫生院合作,在全区各行政村中首个推出村民统筹医疗办法。当时的凤凰村以每个农业户口村民每月18元的标准,按季度向衙前卫生院缴纳统筹医疗资金,凤凰村村民持统筹医疗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在衙前卫生院就医,就可现场报销65%的中西药费。2005年,村规模调整后,原凤凰、卫家、交通三个村合并成今天的凤凰村。2006年凤凰村的统筹医疗报销比例有所提高,但就医范围仅适用于衙前卫生院。
 
  在该村出台的2008年村民统筹医疗新办法中,适用的医疗单位以及用药、医疗报销范围扩大到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一致。同时,新规定更加注重镇外医院住院这样大宗开支的报销。为方便村民,该村还明确:2008年凤凰村村民在衙前卫生院就医,村统筹医疗应报销经费全部由该卫生院代理报销,再由衙前卫生院与凤凰村直接结算。
 
  凤凰村在2006年被评为“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兵村”,近年来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快的水平。今年,该村村集体可用资金有望达到2050万元,农业户口村民人均拥有经营性集体净资产达9万元。为了让村民能普遍享受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,凤凰村统筹医疗办法的优惠幅度进一步提高了。该村党委书记胡岳法说:“我们的目标是到2010年,凤凰村村民能享受到与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一样的医疗报销水平。”
本站编辑:金振未